服刑人员的家属可能经常会听到“坐牢影响三代”的说法。
所谓“坐牢影响三代”主要是指服刑人员因服刑的经历而给其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带来一些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服刑对服刑人员家属而言,虽不能说毫无影响,但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也越来越有限。
现实中,不乏服刑人员的子女,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公务员。而众所周知,公务员招录竞争激烈,且有着一套完整的招聘流程,其中就包括政审。如果前期“过五关斩六将”进入最后阶段,却因政审的原因而未被录取实属遗憾。
那么服刑人员的子女报考公务员能否通过政审呢?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如果服刑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子女在政审环节将可能不会被通过:
第一,参与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且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第三,有犯罪嫌疑正在被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调查、侦查、审理的,或者是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二)如果服刑人员有以下两种情况,子女在报考警察岗位时,政审将不会通过:
第一,服刑人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第二,服刑人员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除此之外,目前在招聘公务员过程中的政审绝大多数都是审查考生本人,如果服刑人员的子女报考的是普通的公务员岗位,如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而且服刑人员已经结束服刑期,那么其服刑经历一般情形下是不会影响其子女的政审结果的。
以上仅为针对大多数人群的通用标准,对于具体岗位的政审要求,建议在考前咨询招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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