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咖啡,其实不贵”咖啡不是奢侈品,只是一杯日常饮品。
愚人节后第一天的大事件“瑞幸咖啡爆雷了”。
瑞幸咖啡4月2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显示,公司首席运营官刘剑及其部分下属员工存在伪造交易等行为。初步调查确定的信息表明,从2019年第二季度到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虚增了22亿人民币交易额,相关的费用和支出也相应虚增。
美东时间4月2日晚间,瑞幸咖啡股价暴跌,美股盘前一度跌超80%。开盘后,瑞幸咖啡股价就触发熔断机制,在20分钟内连续三次触发熔断。瑞幸咖啡共计在盘中六次暂停交易,收盘跌幅75.57%。
一路狂奔,运营18个月即上市,从2018年1月1日瑞幸咖啡试运行,到2019年5月份正式上市,瑞幸咖啡刷新中国企业近期赴美上市的最快速度,可以说是资本的宠儿。
因为瑞幸在美国上市,已经有多家律所对瑞幸咖啡提起集体诉讼,其涉案高管面临刑事责任。
问题来了,如果瑞幸的行为发生在中国,将面临哪些民事赔偿、刑事责任呢?
民事赔偿部分:
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美国称之为集团诉讼,中国股民可以以个人身份委托律师起诉上市公司赔偿。中国在民事赔偿立法及理论研究还相当欠缺,其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与美国还有差距,比如有个别地区法院主张“诱空型虚假陈述”不赔,“诱多型虚假陈述”才赔。
又比如个别法院主张对“重大性”需要另外审查,而“重不重大”由法院进行裁量。再比如个别法院主张“因果关系”,实质还是说的重大性。这些判决依据皆是虚妄,在《证券法》中已经有了解答,但是在统一全国法院裁判依据,以及权威的理论支持上面,新的司法解释方面还有很大的工作要做。今天这里主要讲刑事部分,不再深入探讨。
回到开始,如果瑞幸在中国上市,是否有民事赔偿呢?答案是毋庸置疑的,肯定得赔。瑞幸这次虚假陈述是赤裸裸的财务造假,虚增销售收入和成本,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判断。但中国民事赔偿还要考虑系统性风险,这里也不继续展开了。
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
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先说瑞幸,如果在中国上市,最可能涉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瑞幸是否在上市时提供虚假的材料?期间多次融资、发行债券,是否做出虚假陈述、承诺、担保?虚假业绩是否在此期间做出?这些因素都对瑞幸是否构罪有影响。瑞幸从创立到上市只经历了18个月时间,可以说是资本奇迹,也可能是一早就编织好的大网,拥有极大概率触发欺诈发行股票罪。
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的虚假内容,如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等,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其中可以类比的案例就是云南绿大地案(股票代码:002200),其董事长何学葵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广夏(银川)案)
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从相关报道来看,瑞幸如果在中国上市的话,隐瞒的内容是完全能达到重大的标准,期间发布年报、半年报、季报。所以从刑事合规的角度看,不单单涉及到上市公司违规、还涉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事务所。
虚假陈述行为往往都不是孤立的行为,往往伴随其他犯罪,造成其他刑事法律风险。比如:
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最著名也是最典型的案例即徐翔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并处创记录的天价罚金110亿元。
在我国证券市场前几年最流行的所谓市值管理,涉嫌游走在法律边缘。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到刑罚,刑事合规业务非常重要。
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行为既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又存在民事赔偿,在现实生活中最多的是触犯刑法内幕交易罪。
比较典型的案例,光大证券乌龙一阳指事件。本案光大证券误操作,造成证券市场巨幅波动,在这个阶段都仍处于民事范围。但随后操作直接导致了民事赔偿和巨额的行政处罚,光大管理层在发现误操作后立即进行了反向操作减少损失,但未对外公告误操作的事实、以及随后逆向操作,甚至于否认误操作。这就是没有进行刑事合规、没有预案、没有优先咨询刑事律师合规业务典型案例。
瑞幸以及国内关联公司是否涉及,要看后面披露的更多信息。
生活中,人们往往拿星巴克咖啡与瑞幸咖啡进行对比:
星巴克从1987年在西雅图正式开出第一家咖啡店,到如今在全球拥有超过2.5万家门店,其市值从1992年上市时的2.5亿美元一路增长到今天的近900亿美元。
星巴克从成立到上市花了5年时间。而瑞幸只花了18个月。瑞幸更像是在验证一个公式,在有好题材,保证充足的资金支持,标准化的店面设计,优秀的引流,无限的促销,完善的配送网络,再加上互联网下单。
能用最短的时间上市,如果单从数据上分析瑞幸是成功的,但是这样只靠数据堆砌起来的成功缺少文化沉淀,根基不稳,忽视了数字背后那一个个具体的人。正是这种缺少“人文精神”造成了只要数据、只有上市、只要融资。何况现在连数据都是假的。
企业缺乏适合社会发展的文化还表现在危机公关处理上,瑞幸董事长和CMO的对于事态发声,在朋友圈发布“今天更要元气满满!我们加油”被有些网友描述为卖萌救国。缺少负责任的承担和反思。
再反观星巴克单纯从法律层面就做得比较好,笔者暂时没有查询到星巴克在中国金融证券或者刑事方面的报道或者案例,涉诉案件都是行政、民事纠纷。而星巴克在全球各国经营,甚至一度被认为美国文化先行者,除了有“人文精神”还要一个很强大的法律团队后面进行支撑,不单单局限在符合当地的法律、民俗方面,还涉及证券、刑事合规方面。
证券、刑事方面的处罚对企业而言往往是毁灭性的,这次瑞幸咖啡面临美国证监会的处罚、以及民事赔偿,即便刑事部分最后能够和解,也将付出巨大代价。此次事件将直接破坏瑞幸融资的信用基础,已经进入了企业生死存亡之际,合规业务对企业来说才是立身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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