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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发问——做好发问的基础要求

2024-07-06 17:52:49   720次查看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发问——做好发问的基础要求

在法庭上,律师的发问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这不仅关乎案件事实的揭示,也直接影响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看法。

以下就是律师在法庭上发问时需要遵循的八个基础要求。

一、发问要完整清晰

律师在发问时,必须确保问题的完整性,避免提出残缺或无头无尾的问题。

每个问题都应有明确的开头和结尾,这样才能引导证人给出准确、完整的回答,有助于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二、语言简洁明了

在法庭上发问时,律师应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叙述式发问。

 

简短、直接的问题,能更快地引导证人进入回答状态,提高庭审效率。同时,简洁的发问也有助于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更快地理解问题的核心。

三、发问具有明确目的性

律师在发问时,应确保每个问题都有明确的目的性,旨在揭示案件的关键事实或引导证人作出有利于案件进展的证言。

这样的发问方式,能够增强证言的说服力,有助于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作出公正的裁决。

四、内容具体不抽象

发问时,律师应提出具体的问题,避免使用抽象或笼统的语言。

具体的问题,能够引导证人给出详细的回答,从而帮助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更好地理解案件事实。

抽象的问题,往往导致证人的回答模糊不清,无法为案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五、逻辑严密合理

律师在发问时,必须注重问题的逻辑性。

问题之间应有内在联系,层层递进,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不仅能够让证人更好地理解和回答问题,还能增强证言的可信度,为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力支持。

六、关注案件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在发问过程中,律师应深入挖掘案件中的细节问题。这有助于发现隐藏的线索和证据,为案件找到突破口。

 

对细节的关注,也能体现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对案件的深入了解。

七、及时堵漏补缺

在发问过程中,律师需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发现并弥补可能的漏洞。

当发现证人的回答与预期不符时,律师应迅速调整策略,通过进一步发问来澄清事实,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八、慎用开放性问题

虽然开放性问题能够鼓励证人提供更多信息,但在法庭上使用时应格外谨慎。

因为开放性问题可能导致证人的回答偏离主题或引入不必要的细节。律师在发问时,应根据案件需要和证人的特点,有选择地使用开放性问题。

综上所述,律师在法庭上发问时需要遵循以上八个基础要求,确保问题的完整性、简洁性、目的性和具体性。同时,注重逻辑性和细节问题,及时堵漏补缺,并慎用开放性问题。

上述这些技巧的运用,将有助于律师更有效地揭示案件真相,为最后的有利结果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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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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