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庭审发问,如何不被法官打断?

2024-07-06 17:54:10   756次查看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打断律师的发言是常见现象,这往往是因为法官需要控制庭审的节奏,确保案件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作为律师,有效应对法官的打断,不仅能帮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也能够提升律师的专业形象。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反思: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从未被法官打断过,说明你是不负责任的律师,因为都没有努力争取过。

如果频繁被打断,那更要反思——为什么别人都是偶尔被打断,我们却频繁被打断。

是法官有问题,还是我们自身水平不够?

如果法官有问题,那我们就要继续坚持。

如果自身有问题,就要多读书、多学习、多练习。

至于其中的某一次被打断,也要反思一下——要快速反思自己的发言是否存在问题,比如是否离题、是否冗长或者是否触及了不恰当的内容。

如果有问题,要及时作出调整。

2. 解释并给出理由:

如果你认为你的发言对案件有帮助,可以简洁明了地解释你的观点,并给出合理的法律依据或事实根据。

 

现实中,由于每个人站的位置不一样,对于案件的理解也会有偏差,所以,有些问题在律师看来可能会对案件事实有很大影响,但是在法官看来属于无关紧要的,或者在当时法官没有看出来。

这时,就要给出解释——这个问题,对于案件定罪或量刑有实质性影响,在后面的质证环节(或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会做进一步解释。

貌似理由很充分,法官再坚持就显得有点过分了。

3. 同情理解法官:

理解法官的工作负担和庭审的压力,他们可能需要快速结束庭审以处理其他案件,毕竟特别是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还要求结案率,压力都是比较大的,

这种理解,可以帮助你更加冷静地应对打断。

因为按照《影响力》中的互惠原理,律师理解了法官,法官或多或少也会理解理解律师。

4. 换一种说法再发问:

如果第一次发问被打断,可以尝试用更简洁或不同的角度重新提问,以避免再次被打断。

对于诱导式发问,目前实务界还是有争议,控辩审三方观点完全不一样。

所以,在辩护律师看来没有太大问题的发问,公诉人或者法官可能就会认为存在诱导,会打断律师的发问。

此时,律师可以换一种方式再问一次,这次完全不需要任何诱导,也可以实现当初的目标。

5. 多多学习:

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辩论技巧,使自己的发言更加有力和有说服力。

腹有诗书气自华。

 

肚里有货,法庭上才有可能分庭抗礼,而不至于下跪求饶。

只要律师的发问,有理有据有节,法官也是愿意听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法官也不例外。

有力又有说服力的发言(包括发问),也是很美的,甚至会让那个发言的人看起来都魅力四射。

记得多年前有一个涉黑案件开庭,被告人有十几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也有数十人,法官又比较强势(涉黑案件法官大多都比较强势,否则会失控),大多数律师发言时都被打断过。

但是,有一个河南女律师从未被打断过,而且每次轮到她发言,法官都会双手托腮,有点“沉醉不知归路”的感觉。

原因也很简单,这位女律师说话太好听,多数人都听的意犹未尽——这么快,就发言结束了?

6. 充分准备:

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预想可能的问题和打断,并准备好应对策略。

老一辈革命家都提倡——绝不打无把握之仗。

作为律师,庭审时间已经确定,我们不可能给法官说——我们还没有完全十足的把握,要不要等一段时间再开庭?

要么法官会疯,要么法官会觉得律师真疯。

律师能做的,唯有尽早准备,尽早充分准备。

准备越充分,就越有底气。

7. 心理按摩:

适当的时候,完全可以使用一些礼貌性语言,表达对法官工作的尊重和理解,但要注意保持专业和真诚,避免过度奉承。

人都是情感动物,至少大多数都喜欢听好听,而不太喜欢那些批评的声音。

不过,凡事过犹不及,一定要避免成为人人讨厌的马屁精。

8. 庭前沟通:

在庭审前,如果有机会最好能与法官进行沟通,了解法官对案件的看法和期望,这有助于在庭审中更好地配合法官,减少不必要的打断。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知己知彼,才能求同存异。

9. 诚意满满的心:

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专注于案件本身,而不是只考虑个人的表现精彩不精彩。

万法不如一心。

真诚的态度往往能够感染法官,使庭审过程更加顺畅。

总之,面对法官的打断,律师应保持冷静和专业,通过有效的沟通和策略来应对,以确保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0
发表评论
去登录
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在线咨询
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