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一
今天,在律协开会,领导特别提醒:
作为律师,一定要爱惜自己的身体羽毛,千万不要和公检法人员由不正当的交易。
因为一旦有这种不正当交易,就有可能被发现,一旦被发现,就有可能被处罚,一旦被处罚,律师证就有可能被吊销。
证都都吊销了,还怎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更不可能继续靠自己的法律知识安身立命!
比如,最近的某某区法院,又有法官被刑事立案了,很可能又会牵扯出不少律师。
大概率又有不少人,会出现下列症状:
坐立不安,
茶饭不思,
夜夜失眠!……
〇二
从上面领导的谆谆教导,不由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和一个大学同学的聊天。
我:你们主任太厉害了,办公室里这么多书都看完了,那办案水平、办案能力肯定特别强。
办案能力强了,收费自然而然会水涨船高。
他:确实是。
他的收费确实很高,最低都是收费就要在30万以上。
不过因为他也有很多的关系,案件的结果,大多数确实也都比较理想,所以当事人基本上也都特别的满意。
但是,我觉得吧,他的这种方式有点太累了,天天读书学习多辛苦啊。
比如我,根本就不用天天读书学习,只需要和办人员搞好关系,所有的一切都能搞定。
我:但是这也有很大的风险啊。
一旦某些办案人员出事情了,不就把你给牵扯出来了嘛,到时候可能后悔都来不及。
他:运气哪里可能那么差?
人家干那么多年都没出事,我怎么可能会出事呢?
即便一个一个的轮,也不可能那么快就轮到我,再说了,即便轮到我了,我也是有办法解决的。
我,只能张大嘴巴,无话可说:……
但愿,我的好哥们能够天天平安喜乐!
〇三
其实,送礼的事情,当年我也曾经干过。
至少应该是十几年前。
刚执业的时候,有一个当事人非得让我给法官送2000块钱的购物卡。
刚执业的我,初生牛犊不怕虎——还真的就同意了。
但是,这件事最终还是没有干成——对方坚决不收,还警告说如果这样搞就肯定会判我们败诉。
出现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或许就是这个法官也比较年轻,而且比较坚持原则,比较正直。
不过,回头来看,这次失败经历,恰恰是好事。
因为,当时的场景比较尴尬——礼都送不出去,还能干成啥事?
当时就发誓:这辈子都不能再干这种丢人现眼的事。
所以,从那以后,或许偶尔会请人吃个饭,但是绝对不会送礼行贿,更不会因为案件去行贿,因为一旦这样不仅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办案人员。
如此一举多失的事情,何必去做?
〇四
有时候,干成一件事,不见得是好事。
比如,送礼成功,案件成功,貌似是好事,实则是大大的坏事,因为内心深处会生出一个念头——花钱就能让鬼推磨,为啥还傻不拉叽的去研究案件、研究法律、研究案例呢?
直接走金钱路线,多好?
其实,难走的路,或许才是更好的路。
尽管研究法律、研究卷宗、研究案例这些活比较累人,把人都能累成狗,但是“大力出奇迹”,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或许我们真的就成为了某个领域的大师。
相反,坚持有轻松路线的,最终或许也能成为高手——“行贿小王子”,但是这个名号上不了台面啊。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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