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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如何学习,效果更好?

2024-07-06 22:45:07   513次查看

〇一

作为刑辩律师,都想更快提高自己的水平,唯有办案能力强了,才会有更多机会,才能更好的把握住机会。

否则,即便遍地都是机会,如果能力特别差,也不可能抓住这些机会。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自己的水平呢?

无外乎这么几个途径:

1.跟着高手学习。

有机会跟着大律师一起办案,耳濡目染久了,先不提高都难,比如朱明勇、王亚林、徐昕、张青松、徐宗新、焦鹏、毛立新、赵春雨等人。

2.报班学习。

比如人大刑辩班、华政刑辩班、北大刑辩班、清华刑辩班,又或者刑事法律人的故乡——庭立方。

3.亲自看书学习。

这种方式是最划算的,性价比最高,但是难度也比较大。因为前两者都有人带着,最后一种方式只能靠自己摸索。

 

但是如果真能用好,其实提升的速度并不比前两种方式慢,因为去读书,等于我们花了几十块钱,去收获人家用十几年总结的经验。

当然特别划算。

〇二

有人可能会比较疑惑:读书确实性价比很高,但是难度也比较高,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方法能够提高效率?

捷径没有,但是笨办法还是有的,比如下面这几个步骤,就算是一个效果蛮好的“疗程”:

1.听书。

2.看书。

3.写读后感。

4.讲给人听。

只要严格的按照这个流程去做,我们大概率可以掌握这本书里面的最有营养的内容。

选定一个主题,多看上几本书,我们不仅学到了这个领域中的关键内容,甚至还能形成产品做成课件,讲出去再发布到互联网上。

绝对是一举多得。

第1步,听书。

可以选择一个听书平台,比如得到,或者微信读书,从中选出自己符合自己主题的图书(比如,刑事案件如何质证的问题),先听两遍,掌握住大概的内容,同时测试一下自己究竟感不感兴趣。

第2步,读书。

如果对这本书感兴趣,或者这本书和自己准备课件的主题特别契合,恰恰就是一本专门讲如何质证的书,那就要找来纸质书或者电子书好好的研究一番。

第3步,写读后感。

把书里面最重要的内容,或者和自己将要讲课的关键内容整理出来,以读后感的方式写出来。

当然如果形成一个一万字的逐字稿(每分钟200字,足够讲一个小时),那就更好。

 

第4步,讲出去。

教,是最好的学。

不管自我感觉有多好,认为已经把这本书整的倒背如流,如果不能很流畅的讲给别人听,或者给别人讲不明白,那就只能说明我们仍然没有把这本书学明白。

所以检验自己有没有学明白的最简单办法就是——把学到的东西讲给其他人听。

这件事,有三个方面的好处:

其一,可以检测自己究竟有没有学明白;

其二,可以提高自己的演说和沟通能力;

其三,一旦真正讲明白了,就必然给听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不为呢?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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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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