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刑辩律师,也分三六九等!

2024-07-06 22:47:21   522次查看

刑辩律师,也分三六九等!

〇一

年轻律师,如何学习效果最好?

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学习无外乎三种方式:

第1种,一步一个脚印的循序渐进的学习。

第2种,带着问题去学习。

第3种,教别人。

肯定有人会问:这三种学习方式哪一种更好?

这三种方式中,在我看来,肯定是第3种效果更好。

什么叫学习效果好?

肯定是记住了一些东西,提高了自己的能力,而最重要的肯定是提高了自己的能力。

哪一种方式更能提高能力?

肯定是教别人,教学相长嘛。能教会别人,说明自己已经学的炉火纯青,如果自己都没有搞明白,就不可能教会别人。

而如果一时半会的教不会别人,只能回去重新再学。

教不会别人是回去重新学,实质上就是第2种学习方式——带着问题去学习。因为没有教会别人,所以自己要认真研究重新学习,这个时候就是有目的的学习,也是有问题的学习,效果也会不错。

至少目的很明确是为了解决一些问题。

最不好的方式,就是拿着一本书从头到尾开始读,直到读完为止。

 

这种方式或许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本时,全书的内容已经忘记的差不多了。

这应该是最差的一种方式。

〇二

律师,都是如何学习知识的?

如今这个时代,信息有点要爆炸的味道,以有限精力应对无限的信息,很多人都是吃不消的,对待信息的态度,每个人或许都有自己的方法,大概有这么三种:

1、厌恶学习者——对于知识无所谓,爆不爆炸,与他也毫无关系,他们坐吃山空,最后数着身上的虱子或者银子,坐等世界末日的到来。

2、极度焦虑者——面对海量信息,无所适从,生怕错过任何一丝一点的关键信息,导致自己终生遗憾。

但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害怕并不能让自己充实,最终却很可能导致自己死不瞑目,在极度焦虑中悲哀的死去。

3、终身学习者——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思维模式,在海量信息中游刃有余,犹如庖丁解牛,不费吹灰之力,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唯有如此,才有可能笑傲江湖,不管是刑辩江湖,还是险恶的现实江湖。

〇三

律师,都是如何面对困境的?

从学习滑冰的角度,也可以把人分成三种:

1、摔倒了,拒绝起来的人。

2、摔倒了,快速起来继续练习的人。

3、只要没摔死,就一直坚持下去的人。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困难再正常不过,面对困难时,我们的表现也和学习滑冰相差不大。

第1种人,一旦遇到困难,案件结果不理想,就会直接选择放弃,再也不做案件。

就像有人说的笑话一样:刚执业的律师,第1次办理刑事案件,发现里面困难重重,而且风险无处不在,回到家就给自己说,今后再也不碰刑事案件了。

这种做事的态度,就决定了一个人后期成就的高度。

 

因为他不可能有什么高度。

第2种人,遇到困难,不仅不害怕,反而是极度兴奋,觉得这是一个成长的大好机会。

所以,会特别努力的研究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并且把自己的失败原因整理成文章发表出去,让更多的人从中获益。

这种人,只要长期坚持下去,给他个三五年的成长时间,就必然成为那种足以独当一面的高手。

第3种人,就像一个打不死的小强,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从来不会轻言放弃,而是屡败屡战愈挫愈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甚至,如果不能成为某一个领域的顶尖高手,那就会被自己视为巨大的耻辱。

这样的战斗精神,不管做任何事情,都注定会成功,而且会是那个领域内最牛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0
发表评论
去登录
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在线咨询
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