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一
今天和张教授聊天,说起律所营销的事情。
我是一肚子苦水:你看一些其他律所,一个个都做的风生水起,有的律所主任长袖善舞,喜迎八方来客,把领导招呼的喜笑颜开;有的主任善于借势,利用政府政策,结合媒体宣传,搞的声势浩大,短短时间内,就把律所搞的红红火火……
反观我们自己呢,没有战略方向,不太懂借势,只知道埋头办案件,总以为把案件办好,就大功告成,就万事大吉。
貌似,这个想法并不太对。
教授就开导我:猫有猫道,鼠有鼠道,话糙理不糙。
每个人的能力圈不同,做事的方式就不可能完全一样,成就事业的结果更不见得雷同。
有人长袖善舞,他就要好好利用自己的长处;有人会借助政策优势,那他也应该好好发挥这块优势。
而你的优势如果就在能把案件办好,那就更应该充分发挥这个优点,其实,这个或许才是最关键的,不是有人说过这句话——案源,是靠庭审打出来的。
只要能把案件办好,就不可能没有案源,或许后期案件会源源不断,因为金杯银杯都不如客户的口碑。
另外,你比较善于写自媒体文章,这块营销利用好,也能发挥很大作用,甚至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不过,不能只是你一个人写,要发动全体律师来写,这样才能形成合计,形成规模效应,让身边人都知道咱们金亚太律师的厉害。
〇二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真的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至少不那么郁闷了。
查理芒格说过一句话,特别有意思——想要得到某样东西,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自己配得上它。
具体到案件这里,想要成为客户的选择,那就应该努力让自己的能力配得上客户,让客户除了选择自己,别无其他选择。
如何才能做到?
与其,临渊羡鱼搞一些花哨动作吸引客户,还不如退而结网加大力度锤炼自己的办案能力,让经手的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活动的广告牌,让客户成为自己的推销员。
过于被外界东西牵制,导致不能安心做更好的自己,只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很难成为更好的自己,更不可能给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客户现在都很聪明的,他们要的不是花哨的营销,也不是办案的过程,唯一能打动他们的是案件的结果,而且最好是超出想象的好结果。
〇三
记得华与华的老板华杉曾说,“知己知彼”最重要的是“知己”。
也就是,要好好把自己搞明白,自己的优势在哪里,缺点又是什么,好好发挥自己的优势,尽力弱化自己的劣势,扬长避短,而不是“补短”,这样才有可能快速成长,最终成功。
至于别人如何牛,那是别人的事,不要被别人的事打乱了自己的计划和步伐。
做最好的自己,今日的我战胜昨天的我,努力争取成为明天更好的自己,如果一个律所里全体人员都能成为最好的自己,相信这个律所绝不会太差。
律所每个人都能做到最好,才是最关键的“好”。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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