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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应识清时务,还是绝不后退?

2024-07-08 11:12:01   450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一

今天在线听了刘润的年度演讲——《进化的力量》。

其中讲到他们攀登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的那一段,特别让人感动,应该有不少人现场就泪奔了。

在那么严重高原反应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到了登顶,确实很不容易,也挺让人佩服的。

不过,按照润总的说法,他能登顶的原因,或者说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这座山的一个关键特性——在最初的那一段路,更具体点说应该是在4千米以下,往上爬比较容易,但是下山特别困难,而且风险特别高,貌似只有在5千米的时候有一个通道,可以很方便的下山。

但是此时又遇到另外一个问题,乞力马扎罗山总共也就5895米,如果我们都已经攀登到了5千米,是想哪一个人还愿意放弃呢?

所以说登上这座山的,都有一个最深刻的体会——就是有进无退。

 

如果不留退路,成功的概率注定会更高一些。

〇二

其实,我们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少当事人的处境,也是这么一个状态——有进无退。

甚至个别当事人的状态更尴尬——只能成功,不允许失败。

因为一旦失败了,可能就是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比如我们最近做了一个诈骗案,就是这么个样子。

我们作为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很是同情,这些是坏人,他们一个个拿出来的都是真金白银,但是遇到的确实,吃人连渣都不吐的超级坏蛋,每个人受损失的数额都在千万左右,其中有一个受害人在短短的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就损失了上千万。

也许他们多少被贪念蒙蔽了双眼,但是这好像并不是他们必然要上当受骗的理由,至少不是被骗这么多钱的理由。

他们中的有些人基本上就没了退路,因为这些钱要么是全部的家当,要么里面还有其他人的家当。

他们只能有进无退。

或许有人可以配一部海阔天空,但是他们不能,他们没有退一步的资格,也没有退一步的资本。

因为一旦他们退一步,后面就是悬崖峭壁。

〇三

另外一个涉嫌猥亵儿童的案件,当事人的前面没有太多的路好走,而后面同样是悬崖峭壁。

这个案件里面唯一能指证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只有受害人的陈述,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够印证该言词证据的真实性,这个时候如果硬要定罪,显然该判决是有问题的。

加上目前案件结果终身负责制,也就是某个法官判了案子之后,一辈子都要对该案件的结果负责任。

即便如此,也不能确保法官必然会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案。

因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这个案件根本就不可能走到法庭审判这一步,“孤证不能定案”是刑事法律里面的一条最底层的原则,如果这个原则都能突破,那还有什么不能突破?

 

所以,此时的当事人,也是有进无退。

退,应该如何退?

不就是认罪认罚,找受害人和解赔偿一部分费用,争取一个较低的刑事处罚。

如果真的做了这件事情,采取上述方式是最稳妥的方案。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当事人很可能是被诬告陷害的,这个时候退一步真的不可能海阔天空,因为一旦退下来,可能就是一辈子的污点,一辈子都抬不起来头,甚至还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前途。

你说他能不能退?

〇四

俞敏洪曾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很多人都是作为座右铭来使用的——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我们的这些当事人,想再次辉煌,可能性不大,但是不管多忙的绝望,如果能从绝望中去寻找希望,至少不至于失败的那么惨。

或许还真有可能实现最初的目标,比如无罪释放!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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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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