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做刑辩律师,什么最重要?

2024-07-08 15:00:24   559次查看

做刑辩律师,什么最重要?

〇一

我与朋友相交,什么东西最重要?

诚信。

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注定不可能获得朋友的认可。

一个人,如果朝三暮四,前面说话后面摆手,承诺的事情从来不能兑现,借了钱却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归还(经济确实遇到严重困难,解释清楚的另当别论),那就注定会失去一些朋友。

有稳定的预期,一个人才有安全感。

如果我们承诺的事情,却从不兑现,那么我们身边的朋友就会对我们失去耐心,后期也不可能再相信我们。

就像“狼来了”的故事那样,因为任何一个人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不太可能毫无原则性的,或者说毫无底线的去信任另外一个人。

如果我们想要赢得对方的信赖,首先就应该做一个值得对方信任的人。

 

就是要讲诚信。

〇二

作为刑辩律师,想要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最重要的一点,同样也是讲诚信。

如果有能力,或者说有实力能够将对方的案件搞定,那或许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给对方一定的承诺(不过法律一般是不允许对案件结果做出承诺的)。

不过,作为刑辩律师,至少可以向委托人承诺——一定会尽心尽力的做案件,争取一个较好的结果。

一旦承诺,那就应该履行承诺,认认真真的去处理委托人的案件,争取一个好结果。

而绝不应该把承诺当作文字游戏,将承诺当做空气,一旦这样做,我们必然会失去委托人的信任,甚至会失去委托人以及他身边人所有的案件。

这种结果,注定是灾难性的。

其实,就像一个比较有名的大佬说的那样——我们究竟是用手做案件,还是用心做案件,委托人都是能感受到的。

所以,我们一定要成为那种用心做案件的刑辩律师,给委托人送去超出其想象的法律服务。

〇三

讲诚信的人,最终的结局都不会太坏。

因为,现实中不讲诚信的人太多了,所以讲诚信的人,注定会受到更多人的喜爱,毕竟物以稀为贵嘛。

一个做生意的人,最初承诺一件商品八百,结果真正交易时却反悔说成本太高,价格要改成一千。

这就属于不讲诚信。

 

这种行为看似可以多挣点眼前利益,比如一次交易或许多挣八千五千的,但是长远来看,恰恰是最不划算的,因为它会失去客户,或许这个客户原来想购买一百件的,由于不诚信,客户只买了十件产品。

究竟哪种方式更划算,不问而知。

笑到最后的,往往都是那些讲诚信的人。

〇四

虽然,人心隔肚皮,

但是,路遥知马力。

想要成为一个刑辩高手,就不要太在意最初一城一池的得失,而应该“风物长宜放眼量”,做一个有大格局的人。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0
发表评论
去登录
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在线咨询
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