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
最近又重看了一本书《说服法庭》,副标题是讼辩高手进阶指南,作者是英国人伊恩·莫利。
确实是本好书。
特别是对于刚刚踏入律师这个行当的年轻人来讲,反复阅读三遍以上,绝对会收获满满。
其实,即便是对于从事这个行业10年以上的资深律师,也同样会有很大帮助。
只要能读进去,绝对不虚此行。
〇2
这本书看着很厚,但是内容很少,也就20多万字。
如果静下心来,可能半天的时间就看完了,但是只是看一遍显然是不够的,可能要三刷四刷,才能有真正的收获。
不过也不一定,着急着一次性看完。
因为看完目录之后你就会知道,你可以随便翻到哪一页都可能很感兴趣的看下去。
因为,每一章可能都是一个独立的环节。
从哪里开始看起,都不会觉得摸不着头脑。
〇3
比如今天就是随便翻到了258页,恰恰是讲交叉询问的原则问题。
作者在里面讲到了10条规则,而且是禁止性的规则,一定不要触碰。
不过我更喜欢其中的4条:
1.速战速决。
2.适可而止。
3.不知不问。
4.一事一问。
……
其他的6条其实也很好,只是我觉得一次性自助10条很难,同时其他几个,有的时候可能也不太适合中国的法庭。
〇4
1.关于速战速决。
国外叫交叉询问,我们大多称之为发问。
发问的时候不管是给证人也好,还是被告人或者是同案犯,都不要准备过多的问题,不要打持久战。
按照作者的话说,“应该像个突击队员,进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撤退。”
千万不要恋战,而要速战速决。
因为言多必失,祸从口出。
2.关于适可而止。
如果证人或者同案犯给出的答案,已经解决了我们在法庭辩论阶段的要求。
此时,只需要做一件事情——停下来。
过犹不及。
任何事情,一旦做过分了,都有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而法庭上的不可控因素更多。
3.关于不知不问。
这条规则,大多数人都很难遵守,因为每个人都充满好奇。
而好奇,可能会害死猫。
在法庭上,被害死的可能不是猫,而是你的当事人。
所以千万不要问你不知道答案的问题,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道理都是一样的。
因为如果我们不知道问题的答案,而贸然去问,得到的答案可能有用,但是更大的可能是没有用,甚至一点用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还要去问,就是在赌博。
而且是在拿当事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在赌。
貌似有点过分。
4.关于一事一问。
一次,只问一个问题(一件事情)。
过多的问题,很可能造成证人或者同案犯,根本记不清你所问的问题。
最终给出的答案,答非所问。
前面的工作,等于白做。
还有一个更麻烦的事情,一次问多个问题,如果被问的是敌方证人,他很有可能会避重就轻。
一旦最关键的问题被错过,或者证人的回答,特别不利于自己的当事人,则很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结果。
〇5
任何一本书,都是常读常新。
每读一次,收获或许都不一样。
那就多读几次吧!……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