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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必须掌握四门功课,你手握几门?

2024-08-04 13:49:19   567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

但凡读过书的,都知道一个学生必须掌握四门功课:

1.听;2.说;3.读;4.写。

掌握了这四门功课,这个学生的语文或者英语水平都不会太差,甚至可以说属于特别好的级别。

其实这种能力在其他行业同样适用。

比如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同样也需要“听说读写”的能力,甚至要求会更高一点。

只是侧重点不太一样而已。

〇2 听

作为律师,特别是刑辩律师,能说会道几乎是标配,否则的话,也不会有当事人委托我们办理案件。

 

但是,律师更需要的,或许不是能说,而是会听。

会倾听。

这,也是上帝给我们两只耳朵一张嘴巴的最主要原因。

接待准客户时,律师需要多听少说,这样才能搞明白委托人的真实目的,捋清楚准确思路,如此才能有可能设计出正确的诉讼策略。

会见嫌疑人时,也应该多听少说,特别是第1次会见,要听明白案件的前因后果,找出来案件的关键突破点。

约见办案人员时,更需要多听(也需要多说),从中获得有价值的内容,探出办案机关的真实想法。

上述这些场合,都不是太适合多说。

如果只是一味的说,就不可能获得更多的有价值信息。

〇3 说

尽管需要多倾听,但是作为刑辩律师,能说会道,也是最底层的逻辑。

如果连说都不会,可能连案件都没有,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再谈其他的事情就没有价值。

 

作为刑辩律师,需要说话的场合比较多:

1.接待当事人时,需要有的放矢地会说,这样才会有案件。

2.会见嫌疑人时,需要会说,如此才有可能取得信任。

3.开庭时,更需要会说,否则,就不可能说服法官,取得有利于被告人的结果。

4.作为律师,有时需要做普法宣传,不会说不能讲,就不可能有好的宣传效果,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专业形象。

5.能说会讲的律师,可以通过拍摄短视频普及法律,赢得潜在客户信任,获取案源。

6.能说会讲的,人缘都不会太差,而人缘好的人,心情郁闷的概率相对会比较低,这种人心理抗压能力会比较强。

对于客户来讲,遇到一个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应该也是一种幸运。‌

〇4 读

是个律师,不都有“读”的能力?毕竟能考过律师证的人,大多在学习方面都不会太差。

 

但是,律师需要的“读”,并不简单。

是分层次的:

1.读准文字(或文书、文件)内容。

2.读懂直面信息。

3.读透背后隐含信息。

4.读出预案。

……

同样会读,但是不同层次的人,读出来的信息是有区别的,而且区别还很大。

同样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有人感觉合情合理,有人却能找出隐藏的关键漏洞,并且一击致命二审改判。

这就是“读”的力量。

〇5 写

自媒体时代,能说会写应该是刑辩律师居家旅行必须随身携带的利器。

 

需要写的地方太多,比如与案件有关的:

1.质证意见,需要写。

2.辩护意见,需要写。

3.法律意见书,需要写。

4.各种申请书,需要写,包括但不限于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准逮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调取证据申请书、并案审理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回避申请书等等。

……

还有与案件本身有点远的:

1.自媒体文章:热点评论,办案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总结,成功案例分享。

2.讲课:讲课课件逐字稿,演讲稿,辩论赛文稿。

3.出书。

……

写的问题处理的好,其他有些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

〇6

经常有朋友提醒我,文章写的挺好,就是有点让人防不胜防的感觉,结尾有时太突然,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就结束了。

不过我觉得吧,戛然而止也挺好。

因为,写到上面确实不知道继续再说啥,硬凑个结尾,还不如直接结束自然。

比如,今天的结尾,就有点“狗尾续貂”的感觉——多此一举!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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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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