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
但凡读过书的,都知道一个学生必须掌握四门功课:
1.听;2.说;3.读;4.写。
掌握了这四门功课,这个学生的语文或者英语水平都不会太差,甚至可以说属于特别好的级别。
其实这种能力在其他行业同样适用。
比如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同样也需要“听说读写”的能力,甚至要求会更高一点。
只是侧重点不太一样而已。
〇2 听
作为律师,特别是刑辩律师,能说会道几乎是标配,否则的话,也不会有当事人委托我们办理案件。
但是,律师更需要的,或许不是能说,而是会听。
会倾听。
这,也是上帝给我们两只耳朵一张嘴巴的最主要原因。
接待准客户时,律师需要多听少说,这样才能搞明白委托人的真实目的,捋清楚准确思路,如此才能有可能设计出正确的诉讼策略。
会见嫌疑人时,也应该多听少说,特别是第1次会见,要听明白案件的前因后果,找出来案件的关键突破点。
约见办案人员时,更需要多听(也需要多说),从中获得有价值的内容,探出办案机关的真实想法。
上述这些场合,都不是太适合多说。
如果只是一味的说,就不可能获得更多的有价值信息。
〇3 说
尽管需要多倾听,但是作为刑辩律师,能说会道,也是最底层的逻辑。
如果连说都不会,可能连案件都没有,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再谈其他的事情就没有价值。
作为刑辩律师,需要说话的场合比较多:
1.接待当事人时,需要有的放矢地会说,这样才会有案件。
2.会见嫌疑人时,需要会说,如此才有可能取得信任。
3.开庭时,更需要会说,否则,就不可能说服法官,取得有利于被告人的结果。
4.作为律师,有时需要做普法宣传,不会说不能讲,就不可能有好的宣传效果,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专业形象。
5.能说会讲的律师,可以通过拍摄短视频普及法律,赢得潜在客户信任,获取案源。
6.能说会讲的,人缘都不会太差,而人缘好的人,心情郁闷的概率相对会比较低,这种人心理抗压能力会比较强。
对于客户来讲,遇到一个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应该也是一种幸运。
〇4 读
是个律师,不都有“读”的能力?毕竟能考过律师证的人,大多在学习方面都不会太差。
但是,律师需要的“读”,并不简单。
是分层次的:
1.读准文字(或文书、文件)内容。
2.读懂直面信息。
3.读透背后隐含信息。
4.读出预案。
……
同样会读,但是不同层次的人,读出来的信息是有区别的,而且区别还很大。
同样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有人感觉合情合理,有人却能找出隐藏的关键漏洞,并且一击致命二审改判。
这就是“读”的力量。
〇5 写
自媒体时代,能说会写应该是刑辩律师居家旅行必须随身携带的利器。
需要写的地方太多,比如与案件有关的:
1.质证意见,需要写。
2.辩护意见,需要写。
3.法律意见书,需要写。
4.各种申请书,需要写,包括但不限于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准逮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调取证据申请书、并案审理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回避申请书等等。
……
还有与案件本身有点远的:
1.自媒体文章:热点评论,办案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总结,成功案例分享。
2.讲课:讲课课件逐字稿,演讲稿,辩论赛文稿。
3.出书。
……
写的问题处理的好,其他有些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
〇6
经常有朋友提醒我,文章写的挺好,就是有点让人防不胜防的感觉,结尾有时太突然,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就结束了。
不过我觉得吧,戛然而止也挺好。
因为,写到上面确实不知道继续再说啥,硬凑个结尾,还不如直接结束自然。
比如,今天的结尾,就有点“狗尾续貂”的感觉——多此一举!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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