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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得更快:律师营销,都有哪些规范动作?

2024-08-04 13:51:09   676次查看

律师营销的途径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1. 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的优点是投资少、传播速度快的营销模式。主要是通过建设个人品牌SEO和SEN,包括运营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还包括直播、入驻第三方APP等方式来进行宣传和引流。

具体有: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微博、知乎、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等。

如果能充分利用起来这些平台,效果绝对不是一般的好,对于律师来说,这些平台几乎都是免费的广告平台。

2. 出书营销。

律师在办案的同时,将自己的法律思想和职业感悟写出来,出版成书或者汇编成册,也是一种不错的营销模式,而且背书作用很大。

 

一个成功案例都没有几个的人,和那种可以拿出好几本书的律师相比,高端的当事人肯定会选择那个出书的人。

毕竟律师的办案能力,很大程度上是无形的,客户有的时候很难第一时间就感觉到,或者了解的很清楚。

靠什么能快速了结呢?

看律师写的书。

3. 授课营销。

律师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以授课的方式来营销自己。常见形式有给学生讲课、给群众普法,还可以给律师群体讲课。

各行各业来讲,最好的传播途径就是通过身边的朋友,开发更多的客户。

因为这种情况,有更多的信任基础。

 

如何才能通过结交更多的朋友,挖掘潜在客户?

讲课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通过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专业和能力。

或许一些有法律需求的人,就在你的听众里面。

4. 会议营销。

律师可以通过参加各种会议、论坛等活动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就拿刑事律师来讲,目前有各种刑事论坛或者刑事沙龙,比如西北政法大学搞的刑事论坛,还有刑辩二十人论坛,有机会都是可以参加的。

通过参加论坛可以结交不少的优秀同行,如果能在会议论坛上发言,就可以更大的提高自己的影响力。

影响力和知名度,对于一个律师来讲,绝对是个硬通货。

5. 口碑营销。

口碑营销,是指通过客户口口相传,来推广产品或服务。这种方式需要律师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咨询,让客户满意。

 

金杯银杯,不如客户的口碑。

口碑相传,是最低成本的营销,也是最有效果的影响,毕竟口碑相传获得的客户,都有巨大的信任基础。

而律师和潜在客户之间,最缺乏的就是信任。

但是获取口碑的前提是,要有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要能够给当事人带来更好的案件结果。

6. 广告投放。

广告投放,是指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告投放,来推广产品或服务。这种方式需要律师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不过,如果前面的几种方式做的都比较好,最后的广告投放只是一个补充而已。

前面的几乎都不需要花费重金,需要的只是花费律师的时间而已。

但是一旦能够坚持下去,就会有复利的效果——比如出书、写文章、拍视频,都是干一次活,可以获得多份或者说多次的收入。

甚至即便你都忘记了你曾经写过的文章,发过的视频,但是他们仍然在给我们提供不间断的服务。

所以,要优先使用前面的几个方法,实在没有办法再选择最后的广告投放。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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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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