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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写作:如何才能写出有效果的文章?一次说明白!

2024-08-04 13:51:45   514次查看

〇1

经常有年轻律师问很多问题:

1.如何用自媒体文章搞好营销呢?

2.律师写文章有没有用处呢?

3.如何才能写出有效果的文章呢?

4.写了一段时间,为啥没有效果呢?

5.没有素材,咋办呢?

6.坚持不下去,又该咋办呢?

零零碎碎的回答,效果也不太好,这次就一次性把这几个问题都聊清楚,但愿对想写这个人的名副其发。

〇2

Q:如何用自媒体文章搞好营销呢?

 

A:全国大概有60万律师,真正有时间而且愿意写文章的,最多有10%左右,最多也就是6万人。

所以只要有写自媒体文章的想法,并且开始行动起来,你就超过了大多数人,甚至可以说已经变成了前10%。

想要用文章做营销,最重要的有三点:

1.能写出高质量的文章。

2.潜在客户要愿意读我们的文章。

3.要能长期坚持下去,不是一年半年,而是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

……

只要时间足够,就一定能够成功。

〇3

Q:律师写文章有没有用处呢?

A:作为律师,本来就要能说会写,否则要么接不到案件,要么接到了案件也很难办理出效果。

既然本来就能写,只不过写的内容或者方式,需要做一定的改变而已。

 

平时写的材料,理论性和专业性更强一些,而我们写的自媒体文章,要更通俗一些,这样潜在的客户,那些不太懂法律的非专业人员才愿意读。

只要你的潜在客户能读到我们的文章,他们就有可能成为我们的真正客户。

那么,你说律师写文章到底有没有用?

〇4

Q:如何才能写出有效果的文章呢?

A:律师写自媒体是有套路的,按照套路写,就必然能写出有效果、有影响,甚至还会带来效益的文章。

写文章和演讲差不多,都要有一定的结构,或者说是一定的套路,按照这种结构来组织语言,就肯定会有效果。

举个例子来说,《即兴演讲》里讲过一个即兴演讲的套路:

1.抓手。(可以借助一个最新的社会热点作为抓手,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2.结构体。(既然是演讲,就要给听众提供信息或者知识观点,这些信息以三个为最好,一个两个有点少,4个5个,又有点偏多)

3.呼吁行动。(演讲也好,写文章也好,最终的结果都是要说服听众或者读者,让他们行动起来)

……

 

上面的这个结构可以适用于大多数的演讲场合,实际上也可以用于律师的自媒体写作。

〇5

Q:写了一段时间,为啥没有效果呢?

A: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得到彩虹?

不吃苦中苦,又怎么能成为人上人?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很有可能要付出很久的努力,才有可能有一点点的成就。

而一旦有了一些成就,后面则很有可能会势如破竹。

所以仅仅写了一段时间,很可能不会有效果。就像《异类》里说的一样,真想做成一件事,或者在某个领域有一番成绩,必然要练习1万个小时以上。

我们写文章想写出成绩,又何尝不是这样?

虽然不一定要1万个小时,至少两三年还是需要的。

所以想要一两个月就出效果,或者三五个月出效果,那只能说是痴人说梦,很难有这样的效果。

〇6

Q:没有素材,咋办呢?

 

A:多读书,别无其他捷径。

经常有人说,“输出倒逼输入”。

实际上,每个律师都有很多的素材可以写,我们办理案件的经历,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心理历程,办案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或者失败教训,这一切都可以作为自媒体文章的素材。

等这些素材写完了,基本上文笔也已经练的很不错了。

后面就要读读书,多输入一些高质量的素材,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协助更高水平的文章。

吸引更多水平更高的潜在客户。

〇7

Q:坚持不下去,又该咋办呢?

A:再多坚持一会。

经常跑步的人,会有一种体会:经常会碰到一种瓶颈状态,总觉得已经坚持不下去再跑哪怕10秒钟,都可能要死掉。

但是如果真的坚持再跑几分钟,就会发现人的整个身体都比之前清静了很多,呼吸也顺畅了更多。

这就是多坚持一会的效果。

每个人想要成功,都会遇到特别困难的时期,有不少人在这个时候就直接放弃了,因为坚持不下去。

放弃的人往往都失败了。

还有一些人多坚持了那么一会儿,往往就成功了。

就像马云说的那样——

“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是大多数人会死在明天晚上,看不到后天的太阳。”

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多坚持一个晚上!……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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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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