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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会道:律师如何才能练好口才?三个技巧搞定!

2024-08-04 13:52:35   505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

最近看了一本书《演讲的力量》。

作者是克里斯安德森,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名下的公司,大多数人都应该知道——TED演讲。

这本书。主要是讲想做好一个演讲,比如18分钟的TED演讲,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具体来讲,主要内容有三项:

1.有内容。

2.有准备。

3.有亮点。

……

〇2

任何一个演讲,想要让听众不愿意听,最关键的一件事情,也可以说是首要条件,就是我们的演讲要有干货,有内容,要让听众觉得今天来听演讲有收获。

 

否则的话,人家为什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跑到这听我们演讲呢?

所以,一个好的演讲有质量比较高的内容,极其关键。

因为内容好,演讲者本人才有信心,听众才愿意听。

而听众愿意听,又能反过来增强演讲者的信心,之后就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〇3

不过,即便有了内容,也不见得必然会有好的效果。

为什么呢?

研究发现,我们演讲时传递信息的途径,有三个方面:

1.演讲的内容,占比7%;

2.语音和语调,占比38%;

3.肢体与表情,占比55%。

……

可见内容虽然很重要,但是语音语调,以及肢体语言,实际上可以传达出更多的信息,比如演讲者是否自信,演讲者对于听众是否友善等等。

 

而这些内容可以通过强准备,或者说是反复不停的准备来提高。

〇4

有了好内容,也进行了高强度准备,实际上仍然不够。

因为一个演讲,它是有一个实践过程,而听众在这个过程中不可能记住全部内容。

听众只会有选择性的记住那些印象特别深刻的。

如何才能让听众印象深刻呢?

要有亮点!

就像说话要抑扬顿挫,有高峰有低谷,有快有慢,还要有停顿,这样才能提起听众的兴趣,而不至于昏昏入睡。

更关键的是,一个演讲必须有一个特别吸引眼球的亮点,或者说是一个核心记忆点。

人的记忆模式,导致我们更容易记住有情感内容的东西,而记不住过于理性的内容。

所以在演讲过程中必须设置亮点,而且是带有情绪价值的,一个就够了。

〇5

上述办法,不仅演讲中可以用到,实际上在刑事辩护的庭审过程中也能用到。

比如我们办理刑事案件时,开庭过程中准备的法庭辩论,就需要做到上述三点:

1.有内容。

2.有准备。

3.有亮点。

 

刑事辩护的法庭辩论,一定要言之有物,表达观点是要结论先行。

观点之下也要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支持。

各个观点或者证据之间,要有严密的逻辑关系,有逻辑关系的论证,更容易让合议庭听听明白。

有了好的内容,并不是说庭审就一定很精彩。

同样需要高强度的准备:要提前准备好辩护词逐字稿,要把辩护词内容烂熟于心(至少需要多次练习),开庭时,最好脱稿发表辩护词。

因为脱稿的效果和拿着一张纸去念稿子,效果完全不一样,我们自己的信心也会有很大区别。

准备充分,同样不是万事大吉。

还是要有亮点。

一个案件,一个辩护意见,必须要有一个最关键的中心点,所有的内容都是围绕着一个亮点(或者说是观点)去准备。

结论先行,就是要开门见山的亮明观点,不至于让合议庭听半天不知道律师的真实意图。

〇6

可见,万物同理,大道至简。

有了知识迁移能力,我们学到的东西才是真正自己的,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才可以充分发挥出知识的价值。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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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100+篇文章,2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七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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