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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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本书《演讲的力量》。
作者是克里斯安德森,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名下的公司,大多数人都应该知道——TED演讲。
这本书。主要是讲想做好一个演讲,比如18分钟的TED演讲,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具体来讲,主要内容有三项:
1.有内容。
2.有准备。
3.有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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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演讲,想要让听众不愿意听,最关键的一件事情,也可以说是首要条件,就是我们的演讲要有干货,有内容,要让听众觉得今天来听演讲有收获。
否则的话,人家为什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跑到这听我们演讲呢?
所以,一个好的演讲有质量比较高的内容,极其关键。
因为内容好,演讲者本人才有信心,听众才愿意听。
而听众愿意听,又能反过来增强演讲者的信心,之后就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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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即便有了内容,也不见得必然会有好的效果。
为什么呢?
研究发现,我们演讲时传递信息的途径,有三个方面:
1.演讲的内容,占比7%;
2.语音和语调,占比38%;
3.肢体与表情,占比55%。
……
可见内容虽然很重要,但是语音语调,以及肢体语言,实际上可以传达出更多的信息,比如演讲者是否自信,演讲者对于听众是否友善等等。
而这些内容可以通过强准备,或者说是反复不停的准备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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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好内容,也进行了高强度准备,实际上仍然不够。
因为一个演讲,它是有一个实践过程,而听众在这个过程中不可能记住全部内容。
听众只会有选择性的记住那些印象特别深刻的。
如何才能让听众印象深刻呢?
要有亮点!
就像说话要抑扬顿挫,有高峰有低谷,有快有慢,还要有停顿,这样才能提起听众的兴趣,而不至于昏昏入睡。
更关键的是,一个演讲必须有一个特别吸引眼球的亮点,或者说是一个核心记忆点。
人的记忆模式,导致我们更容易记住有情感内容的东西,而记不住过于理性的内容。
所以在演讲过程中必须设置亮点,而且是带有情绪价值的,一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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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办法,不仅演讲中可以用到,实际上在刑事辩护的庭审过程中也能用到。
比如我们办理刑事案件时,开庭过程中准备的法庭辩论,就需要做到上述三点:
1.有内容。
2.有准备。
3.有亮点。
刑事辩护的法庭辩论,一定要言之有物,表达观点是要结论先行。
观点之下也要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支持。
各个观点或者证据之间,要有严密的逻辑关系,有逻辑关系的论证,更容易让合议庭听听明白。
有了好的内容,并不是说庭审就一定很精彩。
同样需要高强度的准备:要提前准备好辩护词逐字稿,要把辩护词内容烂熟于心(至少需要多次练习),开庭时,最好脱稿发表辩护词。
因为脱稿的效果和拿着一张纸去念稿子,效果完全不一样,我们自己的信心也会有很大区别。
准备充分,同样不是万事大吉。
还是要有亮点。
一个案件,一个辩护意见,必须要有一个最关键的中心点,所有的内容都是围绕着一个亮点(或者说是观点)去准备。
结论先行,就是要开门见山的亮明观点,不至于让合议庭听半天不知道律师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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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万物同理,大道至简。
有了知识迁移能力,我们学到的东西才是真正自己的,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才可以充分发挥出知识的价值。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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