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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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写了一篇文章《律师和优秀律师的差别,根源都在八小时之外》,发出去后,就有网友留言说:
“如果你自己足够优秀,你就知道优秀律师与普通律师的差别!
也就不会写出这样的文章来。”
说的确实有道理,就我自己而言,确实不够优秀,否则就没有必要天天在这里总结经验教训,也没有必要如此拼命了。
想想也是,都足够优秀了,不仅能知道律师和优秀律师的差别,也不会写出如此不够高级的文章。
确实要感谢网友的批评指点。
有了这样的批评,才能让我足够清醒,不至于误以为已经很厉害,不再拼命付出。
任何行业都一样,不付出注定不会有回报,有付出都不见得必然有回报,何况没有付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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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好心的网友又留言:
“律师是一门艺术,不是办多了就能熟能生巧,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的水平差距大了,许多刑事案件毁在不专业而擅长于打广告菅销的律师手里。
受害的是当事人,重则当事人的人头落地,轻则无罪被判有罪,失去自由且毁掉美好的前途,更轻些的只是财产损失和丢了所付的律师费。”
这段话就更值得思考一下。
首先,如果刑事案件委托的律师不够专业,或者说不够负责任,受害的最严重肯定是当事人,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并不见得,当事人是唯一受害者,为他辩护的律师,实际上也是个受害人。
因为现在的案件都会上传到裁判文书网,大多数案件潜在的客户是可以看到的,如果一个律师不够专业,办的案件大部分结果都够理想,那他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损害,而且也砸了自己的品牌。
其次,律师要不要做营销?
擅长营销的律师,不见得就必然是不专业。
因为这两者之间没有一个等于号。
擅长营销的律师至少有两种可能:有可能很专业,也有可能特别不专业。
同样的不擅长营销的律师,也有两种可能:专业或者不专业。
最后,律师是个职业,刑辩是个技术,做刑辩的律师需要有良心。
至于艺术,一般律师都达不到那么高度。
我们就当一个认真的技术派律师,就足够了。
不要台给自己脸上贴金,搞什么艺术。一旦艺术搞砸了,受损害的还是当事人。
而只要是技术活,只要足够用心,用小火慢慢熬,就绝对可以熟能生巧,给当事人送上更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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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类》里说过一个概念——一万小时定律。
说的是,不管从事任何一个行业,只要时间足够,比如用心在上面花上1万个小时,都有可能成为一个比较专业的人才。
当然,对于这个概念,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如果真正相信这个概念,并用心去做,至少会有很大的收获。
就拿一个刑辩律师来讲吧。
想要专业从事刑事辩护,那就要在这上面投入大量的时间,否则不太可能会成功。
每天研究刑事辩护花上6个小时,一年2000多个小时,5年的时间就可以达到1万小时。
如果持之以恒,每天不断的研究刑事辩护中的技巧,花上5年的时间,不成为一个刑辩高手才是一件怪事。
每天可以做下列这些事情:
1.研究法条,比如《刑法》《刑诉法》,以及司法解释。
2.研究相关的案例,比如公报案例,或者审判参考上的案例,也有著名律师办理的经典案例。
3.去法院旁听专业律师的庭审,或者在法院直播网上观看庭审。
4.研究一些经典案件的辩护词,判决书。
5.学习一些法庭辩论技能或者演讲技能。
6.办理一个案件,尽量把这一类案件的法律知识、法学理论、辩护要点,好好的研究一遍,总结总结。
7.把刑事案件里面需要的技能拆开,一个一个的磨练技能:比如接待当事人,会见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庭审发问,庭审质证,法庭辩论,以及撰写各类法律文书。
8.每个案件结束后,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都要进行复盘,成功的总结一下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总结失败的教训。
9.把平时总结的这些经验也好,教训也罢,都形成书面性的文字发表到自媒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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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结果,我们拭目以待就好。
有时候,我们但求耕耘,不问收获,结果反而会更好。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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