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居委会楼被认定违建至今未拆,城管称是公益房,小区业主:他们挑节假日盖
九派深度2021-04-22 15:24
“已建完了。”说起小区那栋多出来的三层建筑,刘楠(化名)就颇显惆怅。
因为这栋建筑影响到自家采光、通风等,他多次向街道办反映问题。协商不下,就将问题反映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该局经过核查,认定该三层建筑属于违法建设。
就在刘楠以为这栋建筑会被处理的时候,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具一份答复意见书,称该三层建筑已纳入社区公益性用房。此后该建筑一直没动。
他想不明白,“难道公益性用房不需要合法建造吗?”
【1】挑节假日盖房子
刘楠说,小区以前是没这栋建筑的。
他所在的唐园小区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是一个老小区,一栋7层,南北各两户,他家是坐北朝南。
2000年前后,刘楠住进唐园小区。大概搬进来两年后,居委会也搬进小区,并建起房子。因为房子建在自己楼后面,他记得特别清楚。
他的房子后面是两条约6米宽的绿化带,中间夹着一条约3米宽的水泥路面,最外面的绿化带后就是围墙,再过去就是另一个小区。一开始,居委会是挨着围墙,在绿化带上建了一排六间的平房,和刘楠的楼平行。
过了几年,又加盖了一层楼,且在房子前面扩建了一排阳光房。此时这栋建筑已经快要冲出6米宽的绿化带。
到了2018年,二楼建筑上又加盖了一层,变成了三层楼,形成了一个前一后三的格局。
△居委会楼和居民楼。 图|受访者提供
“他们建房子都是挑节假日,比如说五一或者国庆,我们出去玩,不在家,等你回来,房子已建好。”刘楠说,他买房的时候就知道后面这一片是空地,规划中是没有建筑物的。
眼看这里建一栋房子,虽然有些影响他们的日常,但是他那个时候并没“违建”的意识,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映问题。再加上那时这栋建筑离自己家还有十米左右,他就没有过于在意。
【2】“和居民楼间距两米”
小区里多了一栋建筑,时间久了总会有住户投诉。第一个出来抗议的人是刘楠的邻居,王恒(化名)。
他家在一楼,老两口住在这里,因为房子的采光受到影响,他率先提出抗议,但没有结果。
刘楠说,其实这栋楼真的影响到了自己,且不说采光、通风等问题,因为距离过近,他在家里大声点说话,那边听得清清楚楚。“感觉一点隐私都没有。”
他苦恼过,但是本着邻里和谐相处的想法,一直没正面提出抗议。
△2020年施工过程。 图|受访者提供
直到2020年10月,这栋三层建筑前面的阳光房拆了,并且路面和绿化带被挖开,“机器天天运转,挖了10个大坑,坑很深,得有两三米。”
刘楠去问,对方说是要修路。“这不对啊,修路挖这么深的坑干什么?于是我们就继续问,很多人去问,问来问去最后弄明白了,人说盖房子。”
他了解到,这次打算修建的房子,将再次往他住的楼靠近,“要是建成了,离我的窗户就两米的距离。”
刘楠觉得这真的没办法容忍了,“两米,那我不就什么隐私都没有了?”而且现有的房子已经略微妨碍交通,若真建成了,这条路将彻底封死,他的楼后面还有别的楼,“要是发生危险,消防车和救护车肯定进不去。”
即将再次扩建的建筑物成了导火索,住户和这栋建筑的矛盾一触即发。刘楠和其他住户开始去各个部门反映问题,想从正面去解决。
【3】被认定为违法建设
“我们去找街道办,街道办说他们是建办公用房,是公益房,不属于违建。”刘楠至今记得街道办的答复。但是他不能理解,公益房为什么就不属于违建了?
和街道办沟通无效之后,他又继续找相关部门,最后将问题反映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刘楠介绍,去反映问题的是他和王恒。因为这个小区比较老,很多业主搬走了,房子租给租客,租客是不太想参与这些事的。
△居委会现在的样子。图|受访者提供
在双方拉扯期间,施工也发生变化——原定的施工计划没有实施,大坑被填上了,拆掉的阳光房又建了回来,并且加了一层台阶,占用了原先道路的一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的答复意见书。图|受访者提供
2021年1月14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对刘楠的反映做出答复,刘楠提供的《答复意见书》中写道:经现场核查,雁塔区电子正街唐园小区内,存在未经规划许可私自搭建三层砖混房,属于违法建设。
拿到答复意见书,刘楠心想终于见到曙光,又去和相关部门反映,希望能处理这栋建筑。然而他得到的答复和之前没有很大区别。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答复意见书。 图|受访者提供
2021年3月5号,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一份答复意见书称,经核查,该处投诉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唐园小区,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民生、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增进民生基础,该处已纳入社区公益性用房。
刘楠觉得,这栋建筑被纳入“公益性”用房之后,相关人员就再也不愿意和他客气地沟通问题,不管他提出什么诉求,都没有解决。
【4】和别的社区相比这里堪称“豪华”
在刘楠看来,他的要求并不过分,但一直没有解决,让他心力交瘁。现在打开窗看到离自己八米不到的阳光房,他内心就无比复杂。
刘楠称,他平日里和居委会接触不多,彼此之间没什么过节。王恒亦证实这一点,“以前和居委会挺好相处的,去年要建房子之后态度就不太好了。”
“我老婆也是在居委会工作,但不是我们这儿,在别的社区,她说他们那里上班就很紧凑,是在小区里租的房子,小小的一个,和他们那相比,我们这里居委会可以用豪华来形容。”多方交涉无果后,刘楠有些泄气。
关于居委会大楼是否应该处理,九派新闻记者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这边只出认定,至于违法建筑要怎么处理,要问相关的城管。
记者又联系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之所以开具答复书说该处已纳入社区公益性用房,是根据社区报上来的资料做出的结果。
该工作人员还称,原则上违法建筑应该拆除,但他没有回答被纳入公益性用房的违法建筑应该怎么处理,让询问街道办,称怎么处理看街道办自己。
九派新闻记者又联系唐园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拒绝回答相关问题。
记者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查到,电子城街道于2020年11月对唐园小区居委会违规扩建问题回应,称由于现有办公用房无法满足社区日常工作、文化活动的需求,因此唐园社区居委会计划借助老旧小区改造对社区办公用房进行扩建。社区居委会于11月3日、5日召开了由居民代表、社区党员参加的会议,征求了群众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及附近住户提出的异议,我区电子城街道目前已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
【5】把阳光房拆掉就行
刘楠觉得,如果一开始告诉他们要建这么大的房子,他们肯定不会同意的。从一排房子到现在的阳光房加三层小楼,“不停扩建,这个说不过去。”
而且,他不认可拿“公益房”来做借口,无视违建事实。“就算建公益房,那也应该尊守《物权法》及《城市居民建筑标准法》,否则通风釆光隐私都无法保障,那不乱套了吗?”
至于公益房到底属不属于违建房?应该怎么处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钟磊律师称,2017年1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督〔2017〕252号)中规定,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违法建设的处置工作。该通知中要求各地“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杜绝选择性执法;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其它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也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他认为,上述通知中并没有要求对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因此,对于已经被纳入到公益性用房的违法建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是否拆除需要看当地政府的处置方案。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拉扯,刘楠称他其实也不要求把居委会大楼都拆了,“把玻璃房拆了就行。”
而同一栋楼的王恒则觉得,“拆到只剩一层,和原来一样,就可以了。”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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