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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莉律师参加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3-14 15:55 浏览:2540次 动态二维码

       3月5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春莉律师作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法律顾问,参与了天府新局分局一起信访案件的工作会议。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jpg

       W某80年代因婚将户籍迁出(原户籍为天府新区管辖范围),未到婚姻所在地上户,期间W某与丈夫不合,其与另一名男子私奔到A地定居,并以假名在A地上户,办理身份证件,生育儿女。W某丈夫寻妻不得,通过法院起诉与W某离婚。

       天府新区成立后,W某要求将其户籍迁回原籍,A地取消W某以假名办理的户籍,W某以没有户籍为由,不断要求天府新区为其办理户籍。经省公安厅决定,A地为W某重新办理了户籍手续,但W某不予接受。

       天府新区局长,信访办、法制办等负责人员就W某户籍事宜进行专会讨论,听取律师意见。

       何春莉律师提出,本事件涉及天府新区的职责事宜有二:一、天府新区当年迁出W某户籍,是否按工作正常程序办理;二、W某要求户籍迁回,是否符合天府新区现行入户政策。如果当年迁出户籍手续合法合规,则天府新区不承担W某户籍责任,如果W某符合天府新区现行入户条件,则天府新区也不应该拒绝办理入户。反之,则W某的要求没有正当理由,天府新区没有为其办理户籍手续的依据。

       当天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天府新区负责人对何春莉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表示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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