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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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0 11:56 浏览:4312次 动态二维码
2019年5月10日,四川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詹勇律师、李文慧律师前往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为涉嫌的T某出庭辩护。
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在检察机关不认为T某构成自首的情况下,采纳了詹勇律师、李文慧律师认为T某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并考虑本案其他量刑因素,在被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对被告人T某适用了(判三缓四)。
庭审结束后,T某及其家属对詹勇律师、李文慧律师为本案作出的努力和专业、认真的执业精神表示感谢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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