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麟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1-08-19 16:32 浏览:5316次 动态二维码
广州黄伟麟团队就吴某涉嫌保险一案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松岗派出所递交《申请书》以及授权委托材料。
【律师团队介绍】
黄伟麟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是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麟律师领衔组建,黄伟麟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十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黄伟麟律师是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简称:普刑委)副秘书长、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中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第四支部委员会统战委员、五星党员,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秘书长。
黄伟麟律师成功辩护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为当事人取得取保候审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一审中重罪变轻罪或取得较轻量刑的判决结果、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的判决结果。 本人提倡专业化、精细化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辩护效果。
黄伟麟律师团队承办的经典案例
1、【不起诉】梁某涉嫌案,经有效辩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梁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不起诉】余某涉嫌案,经有效辩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余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不起诉】范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经有效辩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对范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4、【不起诉】朱某涉嫌案,经有效辩护,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对朱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5、【:判一缓二】朱某涉嫌案,经有效辩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朱某判处一年,缓刑二年。
6、【缓刑:判三缓五】孔某涉嫌、案,经有效辩护,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孔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7、【取保候审】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经有效辩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随后解除取保候审。
8、【取保候审】王某涉嫌案,经有效辩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9、【取保候审】蓝某涉嫌诈骗罪案,经有效辩护,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对蓝某予以取保候审。
联系方式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25层;
联系电话:15521******。
【取保候审】宁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过成功辩护,最终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对宁某刑事拘留30天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24-08
黄伟麟律师就冯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预审大队办案
2024-01
黄伟麟律师在广州市律师大厦出席由省律协刑民交叉委与广州市律协普刑委共同联合举办的广东刑民交叉大讲堂第十七讲(广州站)《刑民交叉案件的实务问题》,本人作为省市律协上述两委的副秘书长双重身份筹备了本次活动
2023-12
黄伟麟律师就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办案
2023-12
黄伟麟律师就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到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会见会见,定期沟通案件进度以及律师后续的工作安排
2023-12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