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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放火、寻衅滋事犯罪,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会见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3-03-03 15:18 浏览:996次 动态二维码

近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放火、寻衅滋事犯罪案到梧州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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