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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刑法第四十九条“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以及“特别残忍手段”能否等同于“情节特别恶劣”?

发布时间:2016-04-16

——故意杀人罪中的“特别残忍手段”可以参照故意伤害罪中的“特别残忍手段”进行认定,即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腿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特别残忍手段”仅是“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之一,不应将“情节特别恶劣”扩大适用于已满七十五周岁老年人适用死刑的限制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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