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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

发布时间:2017-09-25 01:00:02

有网友咨询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和被告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可以申请该审判人员回避吗,理由是什么?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什么叫申请回避?
回避制度是诉讼程序与判决结果公正的有力保障。根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回避可以分为指定回避、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二、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以上就是有关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了申请回避的构成,申请回避的条件,希望能够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如果有关于申请回避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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