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民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予立案而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进行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那么派出所不立案去哪投诉,法律对此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派出所不立案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派出所不立案去哪投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即不作刑事案件办理。
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以采取三种方式:
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三是提起自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是法律赋予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复议后,应当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控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作出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犯罪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些群众遇到问题报警后,警察不立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立案投诉的法律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不立案投诉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询相关,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