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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多久会追缴罚金

发布时间:2017-09-25 01:00:0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狱前后需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章程按期发放释放证明书以及服刑人员的安置问题等等。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附加刑罚金的缴纳问题。讲到这。有人会问了,出狱多久后会追缴罚金?在此,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刑事知识,为您解忧排惑!
出狱多久会追缴罚金
法院追缴罚金是没有期限的,也就是说法院随时会追缴。关于罚金缴纳问题在《刑法》第五十三条做出了严谨且明确的规定。具体法规可以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细究之后问题又来了,罚金是一次性上缴?上缴到哪里去?要是家里没有钱了该如何是好?庭立方小编持续为您保驾护航:
首先,罚金可在刑事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上缴或者分期。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故罚金在主刑执行完毕后,再进行执行追缴。
其次,是上缴到哪里去?上缴的账户必须是法院指定的账户。
再者,是家境困难的,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罚金的执行】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一经证实,是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的。具体的法律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总的来说,对于未结清的罚金,在出狱后按期上缴,是不会影响到个人的日常生活消费的,若有能力上缴却拒上缴罚金的,将会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这样的后果就很严重了,具体可参考以上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所有刑事内容,如果您有任何的刑事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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