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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刑事辩护

发布时间:2017-09-25

每个人都享有辩护权。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被其他人误解,这时我们常常会为自己辩解,这就是辩护权。同样地。在遭受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时,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就是刑事辩护。那么,如何做刑事辩护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刑事知识,为您解忧排惑!

辩护9.jpg

如何做刑事辩护

关于如何做刑事辩护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确认刑事辩护的类别。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第二,刑事辩护的思路及构建有效的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思路的确立首要的就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有无罪是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的前提。另外,在寻找证据时也需慎重地进行取舍。例如在哪方面的证据是有漏洞的,在哪方面对辩护明显是不利的,下一步该怎么做等等这些度需要有个清晰的方向和明确的思路的。

最为重要的是构建有效的刑事辩护。有效的刑事辩护最为简单的的三要素就是“稳、准、狠”。

第三,刑事辩护的技巧

刑事辩护技巧,简单地来说,就是细节决定成败。越细微的事情,越可能决定刑事辩护的成败。具体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一,充分利用对方辩护的逻辑错误;

二、以退为进。在众多的刑事辩护案件,一味地攻击对方错误的反而会暴露出自身致命的缺点,给予他人反驳的机会。

三、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作为辩护人,不能有思维定势,而应在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灵活运用刑事辩护技巧。具体的法律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条规定,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辩护的重点在于批驳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辩护。

另外,刑事辩护技巧不是固定不变的。刑事辩护技巧的运用应以辩护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前提,灵活使用。凡事开头难,要您有清晰的思路以及明确的方向,就足以做好刑事辩护关键的第一步。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有任何的刑事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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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做刑事辩护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确认刑事辩护的类别。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第二,刑事辩护的思路及构建有效的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思路的确立首要的就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有无罪是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的前提。另外,在寻找证据时也需慎重地进行取舍。例如在哪方面的证据是有漏洞的,在哪方面对辩护明显是不利的,下一步该怎么做等等这些度需要有个清晰的方向和明确的思路的。

最为重要的是构建有效的刑事辩护。有效的刑事辩护最为简单的的三要素就是“稳、准、狠”。

第三,刑事辩护的技巧

刑事辩护技巧,简单地来说,就是细节决定成败。越细微的事情,越可能决定刑事辩护的成败。具体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一,充分利用对方辩护的逻辑错误;

二、以退为进。在众多的刑事辩护案件,一味地攻击对方错误的反而会暴露出自身致命的缺点,给予他人反驳的机会。

三、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作为辩护人,不能有思维定势,而应在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灵活运用刑事辩护技巧。具体的法律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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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条规定,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辩护的重点在于批驳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辩护。

另外,刑事辩护技巧不是固定不变的。刑事辩护技巧的运用应以辩护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前提,灵活使用。凡事开头难,要您有清晰的思路以及明确的方向,就足以做好刑事辩护关键的第一步。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有任何的刑事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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