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的罪行确立之后,进行刑罚处理 ,对于需要逮捕的,将会下达逮捕通知书。那么,逮捕通知书家属没收到怎么办?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逮捕通知书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请看下文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
一、逮捕通知书家属没收到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羁押的依法应转为逮捕期间,如果出现有法定情形的如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等,即为无法通知,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零九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
(一)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有家属的;
(三)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当在监视居住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综上,逮捕通知书家属未收到有各种原因,对于无法通知到家属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关于逮捕通知书的详细介绍请看上文。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逮捕通知书家属没收到怎么办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