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0-05
如果行为人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这一强制措施的,是需要提供担保人的。如果行为人已经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罪犯是需要在监狱里服刑的。但是可能有的人不适合在监狱里执行,那么,监外执行要担保吗?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假释17.jpg" />监外执行要担保吗
没有关于监外执行担保的规定,监外执行不要担保。
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或者的罪犯,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或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疾病,已经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身体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适用可能以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在我国,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在判决时候直接决定监外执行;二是监狱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具有监外执行法定的条件的,报请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监外执行担保的规定,监外执行不要担保,在监外执行期间,行为人是需要遵纪守法的,如果发现有新的罪行的,那么人民法院是需要将当事人进行收监执行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5/09 18:28
2024/05/09 16:23
2024/05/09 16:15
2024/05/09 15:14
2024/05/09 15:10
2024/05/0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