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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予)刑事处罚纪检委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7-10-21 13:00:43

涉嫌犯罪之后,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一般都给给予刑事处罚,但是一些特殊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那么免于刑事处罚纪检委怎么处理,关于免于刑事处罚怎么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免于刑事处罚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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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于刑事处罚纪检委怎么处理

免于刑事处罚的,是党员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其他人员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二、免于刑事处罚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根据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免于刑事处罚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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