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熟知的国家公务员挪用公家的钱叫挪用公款,其他人挪用单位的钱叫挪用资金,但是挪用资金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清楚的人却不是很多。那么,什么是挪用资金罪?应当如何处罚?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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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在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定罪时是没有金额大小的限制的。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挪用资金罪?应当如何处罚?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