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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的客体要件

发布时间:2017-11-07 14:24:43

作为普通纳税人,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现如今是网络时代,稍有什么事情都会被网络无数转载,弄得人尽皆知。那么,偷税罪的客体要件是什么呢?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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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 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和税款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征收对象、税率、纳税期限、征收管理体制等内容,任何应税产品不纳税,不按规定的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以及违反税收管理体制等行为,都是对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侵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而是侵犯了诸如国家外贸管理制度或者金融、外汇管理制度,则不构成本罪。例如,走私活动的犯罪行为,必然具有偷逃国家关税的性质,但是国家的进出口关税是由海关监管、征收的,因而它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而不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所以只能定为走私罪而不能定为偷税罪,更不能以走私罪和偷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参考第二百零一条: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罪广义的讲就是触犯了国家刑法,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狭隘的来说也是一种自私自利行为,也会受到无数人唾弃。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偷税罪的客体要件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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