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全球和平的大背景下,我国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走和平发展道路,当今中国爆发战争的可能性较小,但是我国军人数量较多充当着保家卫国的角色。那么庭立方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个较冷门的法条知识,违令作战消极罪构成要件供您阅读!
一、客体要件
违令作战消极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国《国防法》第56条规定:“现役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二、客观要件
违令作战消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和平时期违抗上级某项命令的,一般按军纪处理,不构成本罪。作战命令,是指上级关于作战的命令、指示等。如兵力集结时间、地点、火力配属,攻击方案,战斗梯队安排,撤出战斗等有关作战准备、作战实施的具体问题。违抗形式通常有:拒不执行命令、拖延或迟缓地执行命令、故意执行与命令相反的内容等。
三、主体要件
违令作战消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根据本条的规定,只有指挥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指挥人员是在部队对作战、训练、施工、抢险、救灾等活动及日常行政管理实施组织领导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违令作战消极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在战场上或战斗中已受领战斗任务、待命出击的情况下,因畏惧战斗、贪生怕死,故意畏缩、作战消极。
违令作战消极罪构成要件主要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四个方面组成,但是由于违令作战消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不会触犯该罪。庭立方小编就为大家把违令作战消极罪构成要件介绍到此,若有相关具体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