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娟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2-05
今天,庭立方小编来讲一讲刑事拘留这一话题。众所周知,刑事拘留,是司法执行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嫌疑犯进行暂时性羁押。这一暂时性羁押不仅是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而且是封闭式的关押,审查。更直白地讲,就是进来了,想见谁都没有用。家属以及朋友不能见是情理之中,难道连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也不能见么?庭立方小编整理了以下关于刑事拘留阶段律师能见吗的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拘留阶段律师能见吗
可以。刑事拘留期间,依法只有律师才能作为辩护人并进行会见。会见所需的材料: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
有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总而言之,辩护律师在刑事拘留阶段是可以持律师证、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会见当事人,以便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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