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遣送出境的批准机关

发布时间:2017-12-05

外国人或没有持有中国国籍的人进入到我国,必须要有相应的护照、签证等等相关的文件,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就属于非法入境,国家对于非法入境者也做了明文规定,那么,中国是怎样对待非法入境的?又是什么机关批准的呢。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驱逐出境12.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1.告知责任: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外国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陈述和申辩责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3.决定责任:对有查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外国人,办案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依法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外国人遣送出境。

4.送达责任: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出入境办案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出入境办案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5.执行责任: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出入境办案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6.监管责任:对外国人被执行遣送出境后,对其遣送出境的情况监督检查,并留档监测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的情况。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责任分工

1.层级之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

2.部门之间: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遣送出境事项。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第五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

对遣送出境的批准机关的问题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遣送出境的批准机关的知识介绍,层级之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部门之间: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遣送出境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遣送出境的批准机关

发布时间:2017-12-05

外国人或没有持有中国国籍的人进入到我国,必须要有相应的护照、签证等等相关的文件,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就属于非法入境,国家对于非法入境者也做了明文规定,那么,中国是怎样对待非法入境的?又是什么机关批准的呢。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驱逐出境12.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1.告知责任: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外国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陈述和申辩责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3.决定责任:对有查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外国人,办案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依法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外国人遣送出境。

4.送达责任: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出入境办案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出入境办案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5.执行责任: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出入境办案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6.监管责任:对外国人被执行遣送出境后,对其遣送出境的情况监督检查,并留档监测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的情况。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一、责任分工

1.层级之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

2.部门之间: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遣送出境事项。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第五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

对遣送出境的批准机关的问题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遣送出境的批准机关的知识介绍,层级之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部门之间: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遣送出境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