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为定罪或脱罪,就必须提供有力合理且具有真实性的证据,如果案发现场除犯罪嫌疑人外,还有其他人为目击的话,该证人可以提供具有真实性的证据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否真实。那么,口供有何法律效力,如何才能凭借口供直接定罪?庭立方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口供的定义
口供,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这种供述和辩解作为刑事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法律
国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一)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的,或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才能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定罪量刑。
通过上述材料介绍后我们知道,口供对于一件案件审理是多么的重要,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口供是作为证据之王。相信大家看完上述材料后对口供的法律效力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这方面的法律疑问,请咨询庭立方的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