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通信自由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当然要是处于侦查需要侵犯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更加不能以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在侵犯通信自由的情况下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那我国对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权利,使公民的信件内容有可能被公开化,从而无秘可保。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体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权利,使公民的信件内容有可能被公开化,从而无秘可保。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观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收信人无法收到信件。
(三)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
(四)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无论何种动机,不影响侵犯通信自由罪成立。
三、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罚
我国规定: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一年以下或者。
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大家应该知道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我国对拘役的刑期规定为1-6个月,在触犯此罪的情况下,如果同时满足条件的话,那也是有可能被判,此时罪犯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对其来讲也是很有利的。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