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大家都知道经常会有一些人们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出现一些冲动的行为,对此给人们带来伤害,那么对于拿菜刀砍人被阻止未遂算不算犯罪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是非常了解。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拿菜刀砍人被阻止未遂算犯罪吗
在里,这种行为算犯罪了。具体定性就得看情况了。
如果是你准备去砍,还没去实施就被抓了,属于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你事先准备了去砍,然后在去的途中自己又不想砍了,就属于犯罪中止了。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刑法对于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还有就是如果你在要砍的过程中被别人制止了 或者被你砍的人逃走了,就构成某项罪名未遂了,具体罪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性.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对于日常中来说,大家一定不要冲动行事,遇到问题,首先要心平气和的进行协商解决,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一些冲动的行为。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