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中对于我们经常会在电视等新闻中看到一些违法犯罪的出现,但对于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国家也一直在打击。那么对于诱拐未遂是不是犯罪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诱拐未遂犯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中遇到熟人,在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
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
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
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
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对于违法犯罪行为来说,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犯罪未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既遂犯处罚的,或者有单独的量刑规定。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