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那么对于各国来说,由于其政策的不同,处罚也不相同,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如何处罚
中国公民在外国的一般违法行为,适用所在国的法律。中国公民在外国的犯罪行为,按所在国法律处理。另外,中国也将依照中国法律进行追究,但是如果最高刑为三年以下的,中国可不予追究;如果最高刑期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一般由哪个地域的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l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但是,有的刑事案件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谓"更为适宜"是指:
1、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
2、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的;
3、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或者适用,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监督、考察的。
所谓犯罪地,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犯罪行为发生地,它还包括犯罪行为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有关的一切场所。所谓居住地,是指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
我国对引渡请求如何审查
1、外交部收到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后,应当对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
2、对于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请求引渡同一人的,应当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关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
3、外交部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认为不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的,可以要求请求国在三十日内提供补充材料。经请求国请求,上述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
请求国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供补充材料的,外交部应当终止该引渡案件。请求国可以对同一犯罪再次提出引渡该人的请求。
4、外交部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的,应当将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和材料转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和很多国家都签订了《引渡协议》,当犯罪分子跑到相关国家的时候,我国司法部门可以根据引渡的程序展开追逃。开展引渡,由外交部向有关国家提出引渡申请,经同意后,引渡对象会在适当的地方进行移交,双方签订移交手续。目前我国已经成功引渡了很多职务犯罪人员,其作用非常明显。中国人在国外犯罪怎么处罚,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