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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造谣区别

发布时间:2018-03-10

随着社会很多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在生活中,对于名誉权的侵害,可以通过造谣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诽谤的方式,有的朋友就会疑惑,造谣罪和造谣诽谤罪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5.jpg

诽谤造谣区别

造谣不一定针对某个人或者集体,组织,也有可能是无中生有的编造谎言,比如撒布地震谣言,哪里要发生地震了,也有可能是针对个人,说某某偷东西了,都属于造谣,但是针对个人的,就涉嫌诽谤,给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失,造成恶果的,需要追究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就是关于诽谤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按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此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要件规定得都很明确,对客观方面要件中的内容也作了规定:

a、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必须是捏造和虚构的。即要求“被散布的内容必须不是客观存在”,如果散布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也不构成本罪,而是名誉侵权行为。

b、要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c、诽谤行为是针对特定人所进行的。由于诽谤涉及的内容通常是不公开的,隐秘的,往往不为人所知,在审判实践中对该内容是否属“虚构”的认定往往比较困难。其中如男女关系,按通常理解,非婚姻的男女之间交往密切尚不能指责他们有男女关系,只有在他们之间存在不正当性关系时,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男女关系。但证实这种男女关系,除了有人证实亲眼所见、或用照相、录相、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或对所生子女进行dna鉴定等来认定外,其他诸如风言风语的传闻、人们感觉中的想象等都不能成为法律上的事实。而要证实男女关系是否存在却是比较困难的;指控方一般很少能拿到确凿的证据,而另一方似乎也难能证实自己的清白,因为证实自己清白的方式只是自己及被指为男女关系的另一方都声明自己是清白的,但自己本身作为利害关系人的辩白,所具有的证明效力又有限;针对那些没有指明具体时间、地点等细节的诽谤,无法通过其他旁证用排除法来证明,法院无法采信。

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懂得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社会生活在遭遇被人污蔑诽谤造谣的事情时,才能够运用相关的知识来保护自己不受侵害,更明确的懂得怎么处理此类事件。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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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造谣区别

造谣不一定针对某个人或者集体,组织,也有可能是无中生有的编造谎言,比如撒布地震谣言,哪里要发生地震了,也有可能是针对个人,说某某偷东西了,都属于造谣,但是针对个人的,就涉嫌诽谤,给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失,造成恶果的,需要追究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就是关于诽谤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按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此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要件规定得都很明确,对客观方面要件中的内容也作了规定:

a、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必须是捏造和虚构的。即要求“被散布的内容必须不是客观存在”,如果散布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也不构成本罪,而是名誉侵权行为。

b、要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c、诽谤行为是针对特定人所进行的。由于诽谤涉及的内容通常是不公开的,隐秘的,往往不为人所知,在审判实践中对该内容是否属“虚构”的认定往往比较困难。其中如男女关系,按通常理解,非婚姻的男女之间交往密切尚不能指责他们有男女关系,只有在他们之间存在不正当性关系时,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男女关系。但证实这种男女关系,除了有人证实亲眼所见、或用照相、录相、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或对所生子女进行dna鉴定等来认定外,其他诸如风言风语的传闻、人们感觉中的想象等都不能成为法律上的事实。而要证实男女关系是否存在却是比较困难的;指控方一般很少能拿到确凿的证据,而另一方似乎也难能证实自己的清白,因为证实自己清白的方式只是自己及被指为男女关系的另一方都声明自己是清白的,但自己本身作为利害关系人的辩白,所具有的证明效力又有限;针对那些没有指明具体时间、地点等细节的诽谤,无法通过其他旁证用排除法来证明,法院无法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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