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受理了当事人的起诉之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排期,到期就会开庭,对案件作出审理、判决。但实践中可能出现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那究竟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刑事申请延期开庭的理由是什么?庭立方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是: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刑事申请延期开庭的理由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三、除此之外,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因为公诉人的建议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是: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上文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关于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一下。通常在当事人具有法定情形时,才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或者由法官直接作出延期开庭审理的决定,否则的话案件还是会如期进行庭审,而要是当事人缺席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处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