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其实也就是对实际构成犯罪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上,有犯罪自然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有部分人可能情况特殊,这种情况下法律中给予了特殊待遇,也就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70周岁免于刑事责任吗
答案是不免。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庆幸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说来,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他几种情形,一般应以裁定终止审理。不过,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我们要区分清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与免于处罚之间的区别,虽然这二者看起来很相似,但确实是不同的。我国《刑法》中对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做出了规定,其中就包括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况。如果对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