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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1-03-15 14:19:21

利用国家发行的债券或者伪造、编造债券进行诈骗的行为就属于有价证券诈骗罪,那么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包括哪些呢?

律师解答:

与本罪有关的有价证券是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亦即公债券。

国库券是指为解决急需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其以面值发行,过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转让,到期则由国家还本付息。

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除国库券之外的载明一定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如保值公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等,但不包括非国家发行的本票、汇票、支票、存单、委托付款凭证、股票、公司或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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