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期地方立法培训班10日在上海开班,为期5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年计划通过两期培训,实现对地方立法主体及立法联系点的全覆盖,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来自全国15个省区及所辖154个市州,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以及江西景德镇市、浙江义乌市、江苏昆山市、甘肃定西市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五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337名学员参加第一期培训。
加强地方立法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今年的地方立法培训内容,涉及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地方立法权限、程序、工作,立法技术规范,民法典编纂与实施,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选举法修改情况,行政处罚法律制度最新发展,备案审查工作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地方立法新篇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积极作用,让发展成果、法治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说:“先有良法,才有善治,立法队伍是法治工作中的重要队伍,要不断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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