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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吗?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1-05-19 11:36:16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靠做小生意来养家糊口,有地摊、网店、实体店等等各种形式,其中不乏那些没有营业许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类行为可能构成了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否属于单位犯罪呢?该罪的量刑标准。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该首先明确知道二者的含义和一些相关法律知识。

一、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

  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单位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归单位所有,即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对象是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如果不是为了单位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不应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比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单位行贿罪中,因行贿取得的违法犯罪所得归个人所有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行贿罪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

  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打着单位的幌子,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

  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单位的行为不拘于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也可以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只要是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或者说与单位的人格相关,也可以视为是单位的行为。但如果与单位的业务活动并无实质的关联,则一般不应视为单位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主体是否可以是单位

非法经营罪是否属于单位犯罪要看具体情况,这个可以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

三、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公司和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同,量刑标准不同。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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