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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详情:“三个案发现场”,嫌疑人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1-05-30 15:05:53 来源:江苏广播电视台

据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明杰通报:

2021年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和追缉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吉某某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

随后,吉某某驾车在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

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

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严格依法抓紧办案,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发生后,许多热心市民向警方报警并现场协助阻止犯罪,对热心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我们表示敬佩和衷心感谢,南京的平安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呵护。南京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深化平安南京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在会上通报,截至目前,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其中,网民关注的被刺伤的“胖哥”已接受急诊腹内探查修补手术;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处碾压伤目前在ICU诊治;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气管插管、接受颈部外伤手术,在ICU治疗。

5月29日晚间,南京市急救中心于21时46分起陆续接到三次呼救电话,第一时间先后派出8辆救护车组到达现场,接送8名伤员送往医院。事发后,南京市卫健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连夜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伤者的救治工作,对重症患者派出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全力指导抢救。各收治医院均成立了应急救治专家组,采取一人一策,最大限度抢救伤者的生命、减少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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