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而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无论是否盈利,只要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投入使用,就可以构成本罪,那么开设赌场营利十万左右可以判缓吗?
律师解答:
不一定。需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以及犯罪数额进行综合判断。但是判处的犯罪分子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必须是被判处、3年以下的特定的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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