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庶政之母,税收为财政之源,其在国家和社会的运转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依法交税是所有公民该尽的义务,然而现实生活中依然有许多人或企业逃税,那么逃税罪的行为手段有哪些?
律师解答:行为方式:两种主体的逃税行为不同。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才构成本罪。
(2)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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