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忠孙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8-03
答: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10人次以上;
2、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妇女卖淫;
3、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4、利用淫秽物品引诱他人卖淫;
5、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淫;
6、乘人之危,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有关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623.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5/09 16:23
2024/05/09 16:15
2024/05/09 15:14
2024/05/09 15:10
2024/05/09 11:30
2024/05/09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