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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与欠税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4 23:00:20

逃避追缴欠税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它是纳税人欠缴纳税款并且使用转移财产、隐藏财产的手段使得税务机关无法追缴。那么,逃避追缴欠税罪与欠税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二者都是明知没有缴纳税款而不予缴纳的行为。

其区别关键在于妨碍追缴税款罪中行为人采取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而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而欠税行为人则没有采取上述手段以至于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另外,二者在主观内容也不同,妨碍追缴税款罪是出于逃避纳税而非法获利的目的,而欠税行为一般只是暂时拖欠税款,而无逃避纳税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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